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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发生的几个主要影响因素

大量的临床调节实践已经表明:强迫症的发生是生理、心理及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具体可以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

一、性格因素。

强迫症的症状表现形式尽管是多样的,但在本质上却存在惊人的相似,即都存在某些相似的人格特质,如内心缺乏安全感、过分追求完美、在意他人评价等,这些往往都是发生强迫症的心理基础,而且还与父母某些内在的人格特质存在一定的关联度,这并非由遗传所决定,主要是受到父母潜移默化的影响所致。

二、家庭因素。

在一个家庭不和谐或不健全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相比在温馨快乐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的患强迫症的几率要高很多,比如父母经常在孩子面前吵架,家庭矛盾纠纷也比较多;或父母常年在外,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很少,平时沟通交流也很少;或者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比较简单粗暴等,这些都会造成孩子内心安全感的缺失,并形成低自尊和自我效能感,在面对高强度的心理负荷时易诱发出强迫思维和行为,强迫思维的发生不仅会给个体带来更多的情绪问题,还会影响个体活动的效率,还会对正常的社会功能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负性事件。

某些负面生活事件的影响也可能是引发强迫症状发生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童年时期经历的负性生活事件越多,这种影响就越深远,当个体的力量比较弱小时,在经历一些负性生活事件的刺激时,如果缺乏有效的应对方式和积极的社会支持,很容易养成消极的应对方式包括一些不良的思维定势,最终成为强迫症发生的心理基础。

总之,强迫症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可根据不同人的性格、家庭社会因素等方面具体加以分析。


彭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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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三十年,专注强迫、焦虑、抑郁与青少年厌学。先聊聊,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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